生物法因其可以利用有機污染物進行同化作用,將污染物轉化為自身的細胞體從而將污染物固定下來,而非全部釋放至外部環境中,因此在VOCs治理工藝中具備固碳、減碳潛力。下文我們將通過碳的常規核算方法、燃燒法的碳排放量、生物法的工藝原理以及它在VOCs處理中發揮的碳減排作用等幾部分進行闡述。
1、 碳的核算方法
碳排放源主要包括:燃料燃燒排放、過程排放、凈購入的電力和熱力消費引起的CO2排放,若產生的附加值產品或CO2可進行回收,則在核算碳排放量時應扣除此回收部分的碳值。計算公式為:
公式中:
EGHG為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單位為噸CO2當量;
ECO2-燃燒為企業邊界內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CO2排放;
EGHG-過程為企業內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各類溫室氣體CO2當量排放;
Rco2-回收指企業回收的CO2量;
Eco2-凈電指企業凈購入的電力消費引起的CO2排放;
Eco2-凈熱指企業凈購入的熱力消費引起的CO2排放。
注:計算公式摘選自《GB/T 32151.10-2015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第10部分:化工生產企業》
在VOCs處理過程中涉及的碳排放主要有:
(1)Eco2-凈電:VOCs廢氣通過風機進行收集、輸送需要消耗電力;除此之外噴淋塔裝置中的水泵循環以及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不斷加強,企業通過提高風量、風壓的方式提高廢氣收集效率,造成耗電量進一步增加。若工業企業使用的是綠電,那么不計入CO2排放。
(2)EGHG-過程:在VOCs處理過程中此部分指待處理的VOCs通過各種物理、化學、生物等處理工藝轉化為CO2的量。
(3)ECO2-燃燒:當VOCs處理工藝采用RTO或TO等熱力焚燒工藝時,除待處理VOCs產生的EGHG-過程CO2量外,當進入燃燒爐的濃度低于燃燒自平衡濃度時,則需要補充額外天然氣,產生額外的CO2。因此當采用焚燒工藝時產生的CO2為Eco2-凈電+ EGHG-過程+ ECO2-燃燒。可見燃燒法將產生更多碳排放。
(4)若企業在VOCs處理中采用處理工藝能產生有回用價值的原料或能固定CO2,如冷凝回收工藝或生物法固定CO2等技術則此部分稱之為Rco2-回收;若企業在VOCs處理中需用到加熱,如蒸汽等,則此部分的CO2源稱之為Eco2-凈熱。
2、 燃燒法的碳排放量
在高濃度的VOCs處理中,燃燒法是極為合適的處理工藝,具有高效達標的特點,甚至可以進行余熱回用,然而在低濃度、大風量的工況下,由于濃度較低,風量較大,則需要補充天然氣作為額外能源,產生額外的碳排放,以涂裝行業為例,通常VOCs濃度為100~300 mg/m3之間,5-20萬風量較為常見,根據計算僅天然氣燃燒額外產生的CO2排放量也較為可觀,將會占用了企業碳排放指標。因此既可確保VOCs處理達標,又實現碳的減排的VOCs治理工藝將會得到更多企業的青睞。
3、生物法在VOCs處理中發揮的碳減排作用
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對于污染物的生化降解性能以實現在常溫常壓下的廢氣處理,達到凈化的目的。整個工藝運行安全和節能,不需要使用天然氣,二次污染產生較少。
(1)通過呼吸作用將一部分VOCs轉化為CO2,不同階段的呼吸作用轉化率不同,約為30%~90%。
(2)微生物同化作用,將VOCs轉化為自身生長繁殖所需的營養物質,從而實現自身細胞的增殖,此過程是生物固碳、廢氣排放減碳的過程。不同階段的固碳能力不同,約為10%~70%。
(3)由于生物箱設備存在固有孔隙率,未能完全捕捉或降解處理的VOCs,經排氣筒排放至大氣(出氣滿足達標排放限值)。
由此可見,生物技術在VOCs處理中確實能發揮固碳、減碳的作用,相信隨著生物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在適合其適用的工況條件下,將會成為VOCs處理中重要的一項處理工藝,發揮更大的作用,釋放企業碳量,提升企業生產空間,助力企業發展。天得一專業VOCs廢氣處理、PCB板行業VOCs處理、電子元器件行業VOCs治理、噴涂行業VOCs治理、包裝印刷行業VOCs治理,100多家大型客戶合作伙伴,包括:中國平安、中海油、富士康、格力、浦發銀行、北京銀行等。